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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部分咨询问题建议直接致电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,以便更清楚地了解情况并及时答复您。学校布局规划:86862407 幼儿园招生和管理:86862107 小学、初中、高中招生和管理:86862105 职业类学校招生和管理:86862217 教师招录和职称评定:86862417 教师资格证书:86862419 中考:86862418 高考:86862416 成考社会考试:86862410 自学考试:86862414 督导科:86862109 安全监督管理科:86862211 教育局办公地址:文化中路269号行政事业中心

consult.Title 小升初问题
consult.Consulttype 咨询
consult.Content

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住房在南菁中学初中学区,其和父母、外公外婆的户口也均在该住房内,但该学区房的所有人为此学生外公,此学生母亲为共有人。另此学生父母名下还另有住房,请问1、此学生能正常上南菁中学初中吗?2、如果有问题,是不是将学区房的所有人改为此学生母亲就符合政策了?因近期咨询多人,回答不一,还请有权威答复,谢谢!

consult.Created 2014-04-04 08:38:31
consult.Clicknum

2719

consult.UnitName

基教科

consult.ReplyContent

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,或父母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等共有房产的,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:一是学生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,确无自有独立房产;二是父母婚后、孩子出生后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上,且从未迁动过;三是父母、孩子与老人实际常住在一起。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(无独立房产)证明,经学校核实后按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。

consult.ReplyDate

2014-04-08 10:58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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